为更好的方便同学们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填报工作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特编写了材料报送说明。请同学们按照要求准备以下材料。
一、贷款银行卡开办:
学生持本人身份证、现金100元(办卡不收费,现金用作激活卡片,激活后现金将存入银行卡),前往中国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柜台开办贷款银行卡、开通网银(地址:王庄路清华同方广场B座1层)。
注意:
1.办理银行卡的时候一定要和柜台工作人员说明,卡片是申请贷款用的银行卡;
2.银行卡办理后应及时激活,另外,卡片需开通网银,网银开通后应在银行大堂办理激活手续。
二、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(制式,一式三联)
1.基本信息如实填写;
注意:宿舍电话若无则填写“无”;
年级填写格式:本16级(大一);
2.学制栏:本科生勾选本(括号内勾选四年或五年);
3.申请贷款金额:
学杂费贷款=每年应缴学费*剩余就读年限
住宿费=每年应交住宿费*剩余就读年限
生活费贷款=0;
总额=学费+住宿费
4.“贷款期限”一栏空缺不填;
5.家庭信息一栏如实填写;
6.借款申请人签字需借款人本人签字并填写日期;
7.学校证明、备注、信贷员意见、科长意见、有权批准人意见等栏目不填写。
三、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(1份)
1.基本信息如实填写;
2.“当年是否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”一栏填写“否”(办理过生源地贷款的不可再办理校园地贷款);
3.申请贷款金额一栏:16年是第几学年则从第几学年填起,每学年学费、住宿费按照应缴纳金额填写,生活费填写0;
4.申请人签字处由本人签字,证明人签章处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四、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(2份)
1.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(有效期应在2016年12月30日之后);
2.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,复印件应清晰完整;
3.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下方需注明所在学院、班级及联系方式、并由学生本人签字(开卡用)。
五、借款人户口迁移证明(或户口本)复印件(1份)
1.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学生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复印件;
2.户口未迁移到学校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)。
六、借款人学生证(或录取通知书)复印件(1份)
1.新生需出具录取通知书复印件;
2.其他年级学生出具学生证复印件,将学生证首页(个人信息页)及注册页印在同一页上,复印件应清晰完整;
3.若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丢失,需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。
七、借款人父母身份证(或户口本)复印件(各1份)
1.原则上要求是身份证复印件,正反面同一张纸,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。
八、未成年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(各1份)
1.法定监护人出具的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;
2.借款人同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。
九、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(1份)
1.基本信息如实填写;
2.申请人签字和法定监护人签字处需有签字;
3.“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”一栏要有经办人签字、单位联系电话、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;
4.该材料需提供原件,复印件无效。
十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(1份)
1.基本信息如实填写;
2.表中家庭人均收入=家庭年总收入/家庭总人数;
3.申请人签字和法定监护人签字处需有签字;
4.“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”处需有经办人签字、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;
5.民政部门信息一栏处所有信息要准确详实的填写,不得空缺。
6.该材料需提供原件,复印件无效。